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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当地GDP越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GDP越高和人口越多,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数量越多。
        关于绿色建筑的适用技术,住宅类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复层绿化、地下空间利用、节水器具、非传统水源利用、预拌混凝土、水电燃气分类分户计量等技术的使用率较高;旧建筑利用、废弃场地利用、余热利用、可调节外遮阳使用率较低;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复层绿化、能耗分项计量、节水器具、分项计量水表、预拌混凝土、空调末端可调、无障碍设施等技术的使用率较高,废弃场地利用、旧建筑利用、蓄冷蓄热、余热利用、热电冷联供等技术使用率较低。
        关于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据相关数据统计,一星级住宅和公建其增量成本均为27元/m2;二星级住宅和公建增量成本分别为77元/m2和128元/m2;三星级住宅和公建增量成本分别为141元/m2和309元/m2。
        二、2013年全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统计
        截止2014年1月,全国已评出1446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16290万m2,其中设计标识1342项,建筑面积为15014.17万m2;运行标识104项,建筑面积1276.07万m2
        1446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一星级总计507项,建筑面积为7177.70万m2;二星级总计625项,建筑面积为6644.87万m2;三星级总计314项,建筑面积为2467.68万m2。
        根据以往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提供了详细技术应用数据的项目进行统计(其中,住宅建筑171项,公共建筑139项),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的技术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住宅类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复层绿化、地下空间利用、节水器具、非传统水源利用、预拌混凝土、水电燃气分类分户计量等技术的使用率较高;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中,复层绿化、能耗分项计量、节水器具、分项计量水表、预拌混凝土、空调末端可调、无障碍设施等技术的使用率较高。
        三、2013年上海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十二五”上海市节能目标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达18%,截止2013年底,“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实现81.94%,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8。
        2013年,上海市总共完成各类建筑节能项目1019.88万平方米,其中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建筑30个,总建筑面积253.53万平方米,占比为24.8%;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9.41万平方米,占比为30.3%;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56.94万平方米,占比最高达44.9%,应用成效日益显著。
        自2008年至2013年底,上海市共创建了94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013年上海市获得的30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9个,二星级项目13个,一星级项目8个,二、三星高星级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超过70%。自从开展绿色建筑标识地方评审工作以来,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速度呈快速增长趋势。
        四、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主要目标
        1、新建绿色建筑
        2014年下半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长宁虹桥地区、黄浦外滩滨江地区、徐汇滨江地区、奉贤南桥新城、崇明县、虹桥商务区、临港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2、新建装配式建筑
        各区县政府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2014年不少于25%;2015年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基本建成覆盖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力争至2016年底,三年累计完成7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其中,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达到400万平方米。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因地制宜改善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